办理建筑节能与墙改专项验收备案
一、所需材料
1、《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备案表》;
2、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(复印件);
3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合格书、备案表,建设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、建筑设计总说明(若有节能部分的变更,需提供设计变更文件和变更后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、变更后的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合格书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);
4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凭证复印件,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;
5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;
6、进场保温材料、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、购货合同及发票、“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” 或 “备案登记证书” 等;
7、进场保温材料、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产品复检报告。包括:
(1)屋面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;
(2)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;
(3)采暖和非采暖隔墙、飘窗上下板、地下室顶板、变形缝等使用的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;
(4)外窗进场复检报告;
(5)新型墙体材料进场复检报告;
以上应严格按照《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中要求的项目进行复检,每份报告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建设单位骑缝章;
8、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测报告;
9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(见《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附录 B)。
以上材料请直接送交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。
二、办理时限:材料提交齐全并符合要求后,3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三、收费情况:不收费
四、承办单位:市墙改办 办公电话:2229709